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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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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50,718,097.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钢研旗下核心金属新材料产业平台和科技创新主力军,是我国最早的科研院所转制上市企业之一。公司应改革而生,因创新而兴,根植于中国钢研70余年深厚的科研底蕴和技术积淀,始终坚持“科技精英、材料专家、创新典范、产业先锋”的企业定位,积极践行“创新驱动科技进步,材料改善人类生活”的企业使命,历经二十余年行业与市场洗礼,成为我国先进金属新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

2024年,在“经济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并存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大环境下,公司坚持“市场第一”原则,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全面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重点任务。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75.73亿元,新签合同额81.1亿元,归母净利润 3.72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8.3%,经营性净现金流 7.68亿元,资产负债率 43.51%。资本结构保持稳定,运营质量持续改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主持人为李军风董事长,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法律顾问及纪委书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的开展程序符合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关于喻晓军先生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喻晓军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4、《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松令先生、李春龙先生、章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7、《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公司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8、《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9、《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325,195,747.78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9,346,640.38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519,574.78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9,346,640.38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1,050,718,0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元(含税),共计分配210,143,619.40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2、《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8,820,388.15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489,590.0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3、《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5、《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安泰科技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交易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5名关联董事李军风、黄沙棘、曹爱军、胡杰、丁贺玮回避表决)。

安泰科技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安泰科技与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关于提请召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18日(周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5年4月18日(周五)下午14: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第3项提案内容详情请见《安泰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2、上述第5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7、上述提案1、2、3、4、5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6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晨、李媛

(2)联系电话:010-62188403

(3)传真:010-62182695

(4)邮政编码:10008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00-6.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按如下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说明:1、以上议案的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赞成、弃权或反对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划“√”;

2、若应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划去。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主持人为金戈监事会主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使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此次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安泰科技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交易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2名关联监事金戈、傅喻回避表决)。

安泰科技与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的规定,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2024年末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根据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对商誉及经判断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坏账准备

公司坏账准备本期增加2,660,372.89元,对应收款项根据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2,660,372.89元。

本期减少坏账准备79,772,474.14元,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坏账准备78,255,700.50元,因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收回,减少坏账准备1,508,802.66元。

其他原因减少7,970.98元,因汇率变动变化减少坏账准备7,970.98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涉及和服务的部分下游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产品售价持续走低,导致个别业务领域产品销售毛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对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8,770,944.82元。

存货跌价准备减少10,289,859.49元,主要是本期因销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8,952,363.51元,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1,337,495.98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增加8,944.29元,是对合同资产根据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因合并范围变化减少123,652.26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个别设备更新调整,对相关固定资产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888,928.81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12,756,607.50元,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转销相关减值准备减少12,756,607.5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8,820,388.15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489,590.0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了合理性的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计提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泰科技”)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325,195,747.78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9,346,640.38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519,574.78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9,346,640.38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1,050,718,0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元(含税),共计分配210,143,619.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公司将按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时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最近三年分红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货币资金充足,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公司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4.68%的股权)及其下属子公司和与本公司部分参股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6,565万元。上述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分别与上述关联方签署《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2024年,上述公司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7,361万元。

在议案表决过程中,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了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公司李军风、黄沙棘、曹爱军、胡杰、丁贺玮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时,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本公司九名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于本公司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和与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公司与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5年度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及安泰科技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少明

转企时间:2000年

注册资本:19亿元

企业类别: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计算机应用、电气传动及仪器仪表集成系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和设备成套;冶金与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环保、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工程承包;冶金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投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稀土及稀有金属矿、稀土及稀有金属深加工产品、稀土及稀有金属新材料、稀土及稀有金属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餐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钢研总资产为315.44亿元,净资产为98.7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3.29亿元,实现净利润9.95亿元。(因中国钢研2024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钢研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34.68%的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钢研集团依法存续经营,以前年度从未发生过向我公司支付款形成坏账,根据合理判断未来也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预计2025年公司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065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执行市场价格时,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定价采取遵循公平合理定价原则,执行市场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公司拟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及安泰科技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36,565万元。其中:公司向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19,365万元,采购商品主要包括热等静压、轧机等设备与钢带等金属原材料,接受劳务主要包括检测、材料加工、房屋水电;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预计为不超过12,700万元,销售商品主要包括多孔过滤粉末、钨制品、钼制品等,提供劳务主要包括材料加工、技术服务、房屋水电。2025年公司向参股公司采购商品金额预计为不超过3,500万元,主要包括基体材料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预计为不超过1,000万元,主要包括房屋水电、钨钼制品等。有效期为自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与关联方在采购/销售商品及接受/提供劳务时,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署具体采购/销售商品及接受/提供劳务协议(其中涉及中国钢研下属子公司执行的协议由其与安泰科技单独签署)。在本次授权范围有效期内双方采购/销售商品及接受/提供劳务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双方应重新预计全年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安泰科技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分为两部分: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是发挥内部协同优势,满足日常经营材料、检测及房屋租赁等需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主要为材料销售、技术服务与房屋租赁等。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利用中国钢研优势资源,推动内部资源协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司与参股公司间的日常采购销售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日常销售交易可扩大本公司产品销售途径及日常经营需要,日常采购交易可以为本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关联交易中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熟悉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和与本公司部分参股公司进行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实际发生未超过获批额度。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中所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中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中与公司参股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暨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泰科技”)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喻晓军先生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喻晓军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喻晓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喻晓军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喻晓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96,768股,占公司总股本0.0282%,其中通过公司2023年《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持有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9%。喻晓军先生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中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持有的公司股份,也将遵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喻晓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喻晓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泰科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已经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解释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使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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